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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7 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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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产业聚集,培育龙头企业
按照“存量提升、增量创新”的发展原则,以电池及电池材料为核心,以国家新能源电池及电池材料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为载体,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现有骨干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大企业集团,通过龙头企业培育带动产业发展,构建“电池材料—电池配件—电芯—电池组—电动车”完整的电池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二)强力推进专业园区建设
强力推进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牧野区电池与电动车产业园、凤泉区动力电池产业园等3个专业园区建设,将新乡动力电池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成综合优势明显、特色突出、链条完整、开放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创新发展快、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牧野区政府、凤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招商合作
针对我市电池与电动车行业总体规模偏小、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的现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招商引金、招商引企工作,大力引入龙头企业、高端人才、战略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重组整合新乡电池及材料产业,争取引进新能源整车企业,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四)依托现有基础,做大做强产业
以现有骨干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电池配件、电动车等企业扩大规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谋划好未来拟建项目,力争新乡电池产业未来3-5年快速发展。对现有企业进行分类梳理,选定3-5家潜力企业,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锂硫电池、全固态电池等新体系电池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五)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产业平台
围绕电池、电池材料及电池系统等关键技术展开全方位的研究,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切实提升新乡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托现有各类研发、创新中心,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建立集研发、实验、检测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与协同创新平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力争新创建10家左右省级重点企业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六)实施品牌战略,加强产品质量建设
加快实施品牌建设战略,培育发展新乡电池与电动车产业自身的品牌产品支撑体系,重点从市场定位、品牌文化、产品标准化生产及品质保障、品牌形象等方面,加强品牌内涵的巩固维护和推广。
提升产品质量。支持企业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申报、争取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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