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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有望成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 实施方案已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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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01:30:30 | |阅读模式
温州网讯 我市有望成为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市发改委昨天透露,《温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通过国家发改委的评估审查,并提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国家发改委批复。目前,包括我市在内的20多个城市的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在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终审。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初,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上报了《关于要求转报将温州市列入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的请求》,随后省发改委将我市的相关材料推荐给国家发改委。

  据了解,我市在低碳城市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如我市是全国首个建立碳基金专项的地级市;在苍南县建立中国绿色碳基金首个标准化造林基地;在文成县建立了全国首个森林经营增汇项目,制订了中国首个森林经营项目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了我国首个零碳排放专业市场。

  按照《温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要采取8大行动,包括培育低碳产业,建设低碳活力城市;深化金融创新,建设低碳金融城市;优化能源结构,建设低碳能源城市;强化建筑节能,建设低碳建筑城市;发展绿色交通,建设低碳交通城市;增加城市碳汇,建设低碳宜居城市;提升能力支撑,建设低碳科技城市;倡导低碳生活,建设低碳健康城市。

  2010年7月,国家确定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这是我国第一批低碳试点的省份和城市。记者刘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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