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11-20 21:21:55
|
|阅读模式
http://xiamen.xmtv.cn/2014/11/20/VIDE1416485705231946.shtml
视频简介 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厦门为Ⅰ型大城市
近日,国务院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按照新标准,厦门373万的常住人口数已属于Ⅰ型大城市的水平。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划分标准中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根据市统计局《2014厦门经济特区年鉴》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厦门常住人口数为373万人,按新标准来测算,厦门属于Ⅰ型大城市。其中,湖里、思明两区的人口总数分别为98.9万和97万,已接近Ⅱ型大城市的水平;而集美区61.7万,同安区52.3万的常住人口总数,也已达到中等城市的水平。
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
1、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2、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
3、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
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
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
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
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4、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