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200米级] 盈东国际50层240米|住宅F1是178米,F2是168米,F3是160米|酒店D2是38层190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2 16: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9日,广州冼村旧改通过股东表决,确定了最终合作企业为保利地产。

  11月30日,广州冼村实业有限公司发布招商公告表示,冼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再次启动,而投标企业2010年公司总资产必须不低于人民币500亿。

  据悉,此次招商共吸引四家企业报名。除保利之外,还有广州富力 (论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源置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鸿泽实业发展公司。
  最后仅有保利、富力两家按规定提交资料及缴纳保证金入围进入表决。按照规定,2/3股东代表同意通过的企业为最终的改造合作企业。12月9日,总共57名股东代表除1人请假外、56票一致投给保利地产。

  按规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冼村将与保利签订合作协议,届时保利将缴存10.24亿元的高额改造监管资金到指定的监管账户,以保障冼村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

  资料显示,广州冼村改造从2010年启动以来,有部分村民迟迟不肯签约,并强烈要求引进合作企业进行改造。

  冼村位于天河区西南部,地处天河中央商务区(CBD)珠江新城范围内,北临黄埔大道、南临金穗路、东临新光大道、西临冼村路,现有村址红线总用地面积184956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62884平方米。该村现有1421户、常住人口约万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 10: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12  31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3 00: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12  31
Z-F 发表于 2012-1-2 10:03



    进度真慢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1 17: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杨箕村今再拆两楼 留守村民曾称准备“屋毁人亡”2012年03月21日 11:05
来源:奥一网 作者:鲜橙热闻
字号:T|T4人参与0条主评论 2条评论0条总评论 打印 转发 南都讯记者现场报道 广州杨箕村今天再开拆两栋楼,分别为泰来大街28号姚慕嫦家及永巩二横八号李洁娥家。上午9时许公安、法院执法人员和工人已到场,目前拆迁尚未开始,警方正在劝说屋内剩余人员离开。

【杨箕拆迁实录】

杨箕拆迁:少数人博弈多数人

村民秦先生气愤地说:“电话线都剪了8次,断水断电也是家常便饭。我还曾试过被一名警察强拉倒地,如果那个警察不来道歉,我就不会坐下来谈拆迁的事情。”

有几户钉子户还生活在一片废墟的房子里,有一户的家里还住着租户,尽管这家的二楼长期放着两个煤气瓶,瓶子接着两根空心管,倒悬在大门顶。还有一家在自己的屋顶插上了一面杏黄大旗,一面舞狮队的旗,也派上了用场。

水电还能正常用,但是大货车在屋子周围开来开去。一位钉子户说了句文绉绉的话:“我们永远都想留在自己生长的地方,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东西,到你这辈就毁掉了?”旁边另一个钉子户则认为,拆迁的问题就是补偿的问题,其实没有什么不能谈的。

杨箕“拔钉”记:一钉被拆一钉坚守

杨箕村城中村自2010年4月启动改造以来,两个月内就有超过九成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而最后仍有不到1%的村民拒签协议,该村改造一拖就是一年。拆迁过程中有村民淋洒汽油、横幅抗议。

杨箕6钉子户终审败诉 被判3日内腾空搬走

杨箕“城中村”改造动迁至今已逾一年,曾经楼宇密布的杨箕村,如今只有20多栋“钉子楼”还矗立于废墟之上,有约15户村民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留守村民:等待离开,其实是一种伤感

这个地方是自己的家,一种归宿,从出生到现在,我们从来没想过要离开杨箕村。现在等待离开,其实是一种伤感,很无奈。以前过年很开心,现在的心境是回不去以前了。无论如何,生活还是依然要继续的。

钉子户@杨箕留守村民:我已经做好一切准备,屋毁人亡

从2009年开始改造的杨箕村,至今仍有15户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回迁日前已从2013年延后到2014年。对此,不少已签约村民都对政府改造的低效率表示不满,村民梁就欢表示,回迁时间一拖再拖,去年十多名老人在郁郁寡欢中去世,很多原本可就近上学的孩子,临迁期间每天从太和、花都一带赶来杨箕上学,不知苦日子何时结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3 16: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把那栋男科医院也拆了,有碍市容,不是不孕就是不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2 20: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6-10 06:48 , Processed in 0.084126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