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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8月2日下午,位于南山区后海中心区的商业用地(T107-0014宗地)由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起始价9.33亿竞得。
T107-0014宗地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30年,用地面积3411.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
据了解,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2006年完成股份制改制,并于2008年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210;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公司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综合供应链服务、煤炭供应链服务、塑化供应链服务和有色金属供应链服务。
宗地情况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本公告“四、竞买申请程序(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确定的资格审查部门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四)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竞得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低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五)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六)本宗地项目应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公开招投标。
(七)本宗地周边涉及规划未建、在建市政道路,后续项目实施应与周边道路的建设在时序上、工程操作面等问题上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市政道路及项目的正常建设开发。
(八)本宗地项目建筑布局应充分考虑与地块西侧规划二层步行系统通廊的衔接,具体衔接方案应在建筑方案审查阶段征求南山区后海中心区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地下空间应预留与东侧M-16地块及西侧M-01地块的连通条件。
(九)本宗地项目建设应按照《南山后海中心区城市设计》要求,在地块内设置南北向地面慢行通道。
(十)本宗地项目建设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
(十一)本宗地项目建成后,3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总规定建筑面积的70%)在土地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16500平方米(总规定建筑面积的30%)的办公面积,5年承诺期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可按规定转让;物业服务用房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服务用房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宗地其他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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