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凉城无爱 于 2017-12-18 22:23 编辑
国家商务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今(18日)在政府总部签署《CEPA投资协议》、《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国家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和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在今日举行的2017年CEPA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上表示,两份协议是两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作出的特殊经贸安排,是落实中共十九大关于实行高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支持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精神的重要举措。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陈斯喜、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孙彤、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柯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流司副司长陈威见证下,高燕和梁维特分别代表国家商务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两份协议。
国家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左)和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右)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陈斯喜、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孙彤、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柯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流司副司长陈威见证下,高燕和梁维特分别代表国家商务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两份协议。
《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是《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蜜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份。两份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CEPA投资协议》是CEPA一个内容全新的子协议,涵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对接国际规则,兼具两地特色,开放程度高,保护力度大,将为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加系统的制度化保障。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包括对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内容的全面梳理、分类和滙总,结合现阶段内地和澳门各自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特点,着重突出澳门特色,增加了新的合作领域,补充了新的合作内容。
其中,新增“深化澳门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及“深化‘一带一路’建设经贸领域的合作”专章,推动澳门在深化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和支持澳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14个重点领域合作包括旅游、会展、中医药、金融、电子商务、环保、法律和争议解决、会计、文化、创新科技、教育、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等,对接《五年发展规划》,突显国家所需,澳门所长的元素,推动澳门特色金融、以会议为先的会展业、中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澳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设立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除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试验区的经贸合作外,根据澳门需要,支持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苏澳合作园区建设,探索“一国两制”下两地开创合作新模式,全面推进内地与澳门互利合作,为澳门中小微企和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更广濶前景。
此外,《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将推动两地积极拓展在劳动培训和青年创业方面的合作,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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