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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广播电视台新建发射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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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8 10:45:05 |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息县广播电视台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息县广播电视台新建发射塔及机房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息县罗淮路(S337)与澺河东路(规划)交叉口东南角,包括新建1座166m的发射塔及配套机房,该新建发射塔总功率8kW,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00m2。项目总投资700.8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息县广播电视台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五一路与息州大道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邮编:464300 联系人:杨琦 联系电话:0376-6131398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三街立基上东国际8楼810
  邮编:450000 联系人:王士茂
  联系电话:0371-65319369 电子邮箱:hndfhyfs@163.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分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施工固废。
  运行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发射天线及发射机运行产生的电磁及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①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委托,研究项目建设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②现场阶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现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③编制阶段: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程度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完成报告表。
  2)主要工作内容。①环境质量现状调查②公众参与调查③环境影响评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方式
  任何发射塔拟建址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单位可以在该信息公开后,以致电、电邮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息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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