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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记忆伤痕

[建设纪实] 国家的趋势,大呼和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撤旗县设区呢?很多建设项目都建在土左和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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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14:23:14 |
呼和浩特能不能不只局限于关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多学学先进城市的经验教训或者咱们也做一回创新引领者!比如:今年中级考试现场审核居然要求本地户口或者有本地居住证明才能报名,都什么年头了,一个全国统一试卷考试居然还出这种奇葩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14:25:47 |
来源:华商韬略(ID:hstl8888) 作者:熊剑辉

一年之计在于春,中国城市在“抢人”。

1

2018年,在这个春暖花开,再木有计划生育,甚至计生委都木有了的季节里,中国各大城市,正发生一件惊天动地大事——抢人。



3月22日,西安公安局突然宣布一项惊天计划:在校大学生,仅凭学生证、身份证就能在西安落户。“新政”实施头一天,紧急落户的人数就达到创纪录的8050人。

据说为安排一位女博士当场落户,西安公安调集警车、火速接送,10分钟就闪电落户。



闪电抢人,西安是有准备滴。春节前,西安就召集500多户籍民警开誓师大会,发誓要拿下这场“抢人攻坚战”。全场画风,堪比“严打”。

由于用力过猛,“西安抢人”很快被编成了段子:

1、去西安走亲戚,警察问:“是西安人吗?”答:“不是,是来走亲戚的。”警察:“带回派出所,按投亲靠友条件落户。”……

2、去西安站转车,警察问:“是西安人吗?”答:“不是。”警察问:“什么学历?哪年毕业?”答:“本科学历,今年毕业。”警察:“带回派出所,按学历落户,火车票报销。”……

现实比段子更魔幻。落户西安根本犯不着本科,甚至不用本人过去。大中专学历以上扫码落户,速度快的,户籍卡第二天就快递送上门了。

靠着天雷滚滚的“抢人”作战,西安在2018年前3个月抢入21万人,逼近2017年全年抢入25.7万人的战果。

别怪“十三朝古都”太“凶残”,大家都是被逼的。2017年,二线城市的“抢人战”已经打响。率先挑事的,据说是“九省通衢、千湖之城”、号称“东方芝加哥”的大武汉。

2017年初,时任武汉市委书记的陈一新下车伊始,就放出“5年留下百万大学生”的豪言,开出三副“猛药”:一是零门槛落户(40岁以下大专、本科全要,硕博不限年龄都收);二是年薪给保底(专科4万、本科5万、硕士6万、博士8万);三是住房加保障(大学生买房、租房全8折,全国首创)。

为抓落实,武汉专门成立“招才局”,“抢人”被列入“一把手工程”。

大招一出,谁与争锋。2017年,武汉人潮汹涌,落户大学生暴增30万,顿成大学生最青睐的二线城市。可招才局还有70万指标“乌云罩顶”,武汉还要朝“大学生最友好城市”的目标迈进。

这一下,全中国的市长大人都不淡定了。

与武汉神同步,被赞为“来了就不想走”的成都,一气儿推出“人才新政12条”,条件优厚得不像话:面试给补贴(1000块),求职免费住(7天),本科就落户,完全一副“大爷来玩啊”的媚态;租住公寓要是满5年,还能以低于入住当年的市场价买下,简直无风险锁定买房收益。

这让成都受欢迎程度爆棚,2017年户籍数暴增36万,竟然干过了大武汉。

2018年3月,杭州各大地铁站惊现“成都·许你一个美好的未来”广告牌。抢人抢钱抢地盘,竟然抢到西湖畔,除了成都更是没谁。

所有城市都急了:再不动手,人要被抢光。一场波澜壮阔的“抢人大战”骤然爆发。

长沙说:我们这大专能落户,有诚意吧!
郑州、合肥说:我们这中专就能落户,怎么滴?
天津、青岛说:我们这租房就能落户,承让承让!
昆明说:来春城,先落户、再就业,呵呵哒!
北京吆喝道:好消息!好消息!如果你入选了“千人计划”,如果你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如果你赢得了“7000万融资”,如果你“年薪80万、月薪7万”,就能落户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众人齐声说:滚粗去!!!

当每座城市都吆喝着“城美、钱多、速来”,落户零门槛、工作生活补助、租房买房补贴等成了“抢人”标配。联想起数年前这些城市还俨然高冷、拒人千里,“抢人大战”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2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2017年下半年,合肥三宗居住用地因不及底价流拍;12月,西安三宗地块因竞拍人不足而取消;同月,长沙三宗地块因无人出价流拍……有数据显示:2017年的7-10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流拍土地达128宗,较2016年同期大涨37.6%。

在中央看来,房产调控,绝不松懈。但某些地方政府的需求是,如何既不放松调控,又能艺术地稳住房价?于是,打破户籍桎梏,大量引进人才,绝对是任谁也挑不出毛病的妙计!

年轻有为的大学生,就是张“行走的房票”。他们要消费就业、恋爱结婚、扶老携幼,人口上“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妥妥的房地产刚需。用几万块“引进人才”,却能买断了一个人的“购房期权”,再为城市创造人口、创造财富,这对地方政府来说绝对是笔“好买卖”。

2017年10月至今,全国20多个重点城市发布的“人才新政”,大都包含租房、购房优惠。

但对富有远见的城市来说,“抢人”绝不只是为了在“房住不炒”的新时代再多卖几块地。不少资金充沛、产业强大的“准一线”都奋力“抢人”,其长远目的,是为了抢夺最后的人口红利,为城市的百年辉煌奠定胜机。

3

2017年年末,当朋友圈晒满“我的18岁”时,最早一批“00后”即将成年。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却公布了一连串让人忧心的数字:2017年,中国新出生人口仅为1723万,较2016年再减63万。

相较80年代“第三次生育高峰”,新生人口遭遇断崖并非新闻。但它导致的后果是,00后(1.6亿)比80后(2.47亿)足足少了8700万人。这是个超越德国总人口的恐怖数字。

对比13.9亿的总人口,“少子”的问题似乎不大。但2017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2.4亿(老龄化率17.26%),劳动力平均年龄高达37岁。遥想10年后的早高峰,地铁公交上难觅小鲜肉,把你挤得喘不过气来的,会是一群赶着上班的大叔大妈。

当然,普通人不关心这些无聊数字。但富有远见的城市领导,已经预见到悲剧的诞生。“少子化+老龄化”同步袭来,引发的叠加后果令人忧心。它表现在家庭中,就是夫妇二人赚钱,却要养活一个孩子、两对父母;它表现在城市里,就是劳动力不足、养老金赤字,进而导致新兴产业不振、房产价格下跌。

这是任何城市无法承受之痛。



实际上,人口型城市衰败已现端倪,东北是最典型案例。

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大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竟长期低于全国,特定年份竟跌到负数。



实际上,城市发展的聚集效应早已证明:越是超级城市,越能抵御经济危机冲击;越是小城镇,经济越脆弱,很容易陷入衰败循环。

当年轻人口的减少是既成事实,睿智的城市不但要率先“抢人”,而且要疯狂“抢人”。这是一场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胜者才有希望,败者则会失去未来。

4

最近,又一个前所未见的数据触动了敏感之人的神经:2017年,北京、上海、天津的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首次“双降”。“逃离北上广”呼号多年,终于略见行动,哪怕北京仅减少2.2万常住人口,也是1978年以来从未出现过的奇景。

房价高、房租贵、交通堵、落户难,是一线城市的通病。当清华毕业生倾其一生买不起清华学区房,耗尽青春的人终究会发现,这是永远不属于自己的城市,离开是最现实的选择。有统计显示,北大毕业生的留京率,已从2014年的55.87%跌至2016年的46.22%,半数以上离开北京。

在这个节骨眼上“抢人”,简直是二三线梦寐以求的时代机遇。

二三线中谁能真正脱颖而出,则见仁见智。

2018年2月,西安突然获批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引发强烈震撼。此前,仅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8座城市享此殊荣。进入“国家中心城市”序列,被认为是“国家钦定”的“新一线城市”,未来有望成为全球化的经贸、文化、产业中心。

有人则认为,这种计划经济的城市逻辑早已落伍,中国城市的真正实力就看GDP排行榜:2017年,上海以3万亿独占鳌头,北深广则属2万亿豪强;二线则是“万亿俱乐部”,聚集着冲击“新一线”的种子,依次是重庆、天津、苏州、成都、武汉、杭州、南京、青岛、无锡、长沙。

要成为“新一线”,就要理解一线究竟怎样炼成,它们之间又有怎样此消彼长的关系。

上海(2016年老龄化率31.6%,2017年人口减少1.37万),中国顶级贸易、制造、科技中心,全球金融中心。这里既能深入长江、又能通达世界的绝佳位置,奠定其富庶百年的根基。

曾经,中国一半的财富在此聚集;如今,全球十分之一的集装箱由此吞吐;人民币原油期货的挂牌,奠定了上海作为人民币国际化桥头堡的未来地位。上海的目标中没有任何中国城市,它要超越的是东京、纽约这样的世界之城。

北京(2016年老龄化率24%,2017年人口减少2.2万),中国顶级的政治、科技、文化中心;由于金融机构、央企总部扎堆,聚集资金规模超越沪港,亦是中国顶级“金融之城”。这种由权力、金融、科技、文化“四轮驱动”的发展模式,难以为其他城市效仿。

北京的经济被上海碾压百年,但互联网革命兴起后,GDP开始疯狂飙升,并坐拥中国一半“独角兽”,远超上海。

广州(2016年老龄化率17.76%,2017年人口增加45.49万),中国顶级贸易、制造中心。这座引领珠三角的大城已辉煌上百年,抢人虽然生猛,但局限于广东省内。



深圳(2015年老龄化率6.6%,2017年人口增加62万),中国顶级制造、贸易、金融、科技中心。从80年代低端制造业起步,90年代抓金融,21世纪搞全球贸易和高科技制造,深圳精准抓住了时代赋予的每次机会,是最年轻、最具爆发潜力的未来之城。

2018年3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数字让人刷新认知:2017年全球专利(PCT)排行榜上,美国第一、中国第二、日本第三、深圳第四、德国第五。有种伤害就叫比较,深圳的PCT量是北京的3倍、上海的10倍、广州的10倍。

2016年,深圳宣布“大专、中级职称以上皆可落户”的“新政”,成为“抢人大战”遥遥领先的发起者。此后,深圳市、区两级政府给新市民疯狂补贴的壮举,加上投资上千亿、大建40万套保障房的承诺,让深圳在2017年的“抢人大战”中一举夺魁。

5

“新一线”要崛起,学不了北京,因为不占天时;也极难学上海、广州,通三江、达四海,靠的是地利;唯一能学的只有深圳,海纳百川、广聚贤才,可占人和。



2017年,深圳实际GDP超越广州、香港,成为珠三角城市群的新核心。实现如此超越的秘密:一是疯狂吸纳了来自广州、武汉、长沙、北京的人才;二是在高科技领域,真正以北京为师。

深圳市前副市长唐杰曾坦言:深圳科技创新最大的伙伴城市,是北京。当北京最顶尖的科研成果问世,却宁愿跨越2400公里,以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落地。这是深圳的速度、智慧赋予的魅力,也是其科技创新的一大秘密。

这个秘密归根结底,还是坚持改革、保护创新,坚定不移走市场化的发展道路。这是任何城市都可以效仿的模式。从这个角度看,哪些二线城市能够做到以科技人才为师,以企业产业为尊,崛起为“新一线”则是一清二楚。



可以预见,“抢人大战”过后,二三线城市极可能再掀起一轮企业争夺战,以奠定未来城市发展的产业格局。在“抢人”中胜出的城市,在产业科技争夺战中可能强者恒强;后知后觉的城市,亡羊补牢、为时不晚(4月4日石家庄加入战团);不知不觉的城市,只能坐视“失血”,跌落产业空心化、老龄化的深渊。

这场城市大战,或将深刻改变中国,也注定与我们每个人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你逃离了终将衰落的家乡,却陷落在意外衰落的他乡,显然是另一种人生悲剧。这一选择,甚至比个人努力更重要。

人们终究会发现,在任何一个时代,风云人物与宏图大业,只会聚集在少数几个永载史册的城市里。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14:43:22 |
作为一个三四线城市,呼和浩特那么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最后能够留下来的有多少?不应该想办法给这部分人落户,提供优惠政策把他们留下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4-17 15:34:20 |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重视外来人口和产业工人,金川开发区一个10多万人口的外来人口聚集区,有像伊利之类企业的员工,也有周边旗县进城的打工者,有留在呼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有外省市来呼发展的年轻人。绝大多数人都是婚育年龄的年轻劳动力,未来新生人口注入地。不管呼市和土旗背后有多少利益纠葛,那毕竟是内部的事情!作为最起码的义务教育问题,争取了10多年才得到局部解决,很多人上访集会甚至有人被抓去坐牢,现在每年1500多适龄学前儿童就争取到一所去年好不容易开了一年级的学校!一个人口10多万的地区是什么概念,清水河县全县人口也就是10多万,玉泉区或者回民区全区大约40多万,赛罕区或者新城区全区大约60多万!不比城区最起码也应该有个县的公共配套吧?!现实我就呵呵了!
发表于 2018-4-17 16:19:05 |
主要政府不发展,和设不设区没有必然联系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09:53:38 |
设区可以把和林和土左纳入呼市,这些地区的人口和工业产值直接带来呼市城市各项体量指标的大幅提升!现在全国各大城市那个没有通过合并周边地区壮大?国家制度决定,你城市体量达不到想干什么都会被限制,比如申报地铁和机场等等,呼市通过的多艰难,而且还被卡掉一部分项目!呼市要不是沾内蒙古自治区首府的光能批吗?看看包头的下场,地铁被停,机场还能批吗?
发表于 2018-4-22 22:35:57 |
海鸥飞处彩云飞 发表于 2018-4-22 06:24
还得有产业和高科技,内陆城市不等于就不可以发展高科技

主要看有什么优势,就内蒙而言,没有技术和人口优势,要是税收和地方补贴上没有优势是招不来高科技企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4-24 10:20:25 |
我觉得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一定优势,咱们自治区首府也是一个很大的政策自主权优势,高等院校也挺多,周边城市自然资源配套也很好,包头的重工业配套也很好,距离京津冀也很近,关键看我们怎么样发挥优势,创造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18-5-4 09:28:46 |
呼和浩特推出“人才新政9条”!无论本地外地,是人才就抓紧看!
2018-04-30 呼和浩特新闻网
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设祖国北疆地区人才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围绕首府重点产业发展需要,5年内计划引进培育50支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5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来呼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转化,预期能够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下列4类人才给予重点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并给予个人500万元奖励;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及相当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并给予个人200万元奖励;全国副省级城市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当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综合资助,并给予个人50万元奖励;省(部)级技术能手、工匠大师及相当层次的地方高级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类别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米、150平米、120平米、80平米的人才公寓;选择在呼购房的,以货币化形式分别给予最高12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积极吸引大中专学生在呼落户就业创业
凡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来呼办理落户手续。全国在校大学生凭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可在线落户呼市。对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在大学生创业园或其他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在呼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最高5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
设立“人才驿站”,为来我市求职面试的博士、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7天免费住宿;成功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我市人才公寓,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在呼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建立引才“绿色通道”。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世界前10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市急需紧缺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安置费。其中,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担任正科、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三、重点培育各类本土人才
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激励,实施“青城英才”工程,选拔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本土人才,给予3万元奖励资金。实施“青城工匠”计划,组织评选有工艺专长、技能高超、本领过硬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实施“企业家能力提升”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50名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跨国公司、知名培训机构学习深造。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取得学历学位后由政府报销学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实施“全民创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驻呼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由政府给予补贴。
四、引进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
依托市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领投、共担风险、原值退出”的原则,撬动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等社会资源对我市处于萌芽期的产业、初创期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且实际募集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创投机构,最高给予200万元开办补贴。对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风险补贴。在呼创办的投资机构,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给予投资机构200万元补贴;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投资机构50万元补贴。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在呼投资建设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园区(街区)等开放式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五、建立引才奖励制度
设立“青城伯乐奖”,用人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每成功引进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个人、中介组织和驻外人才工作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六、深化校地交流合作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政府免费提供办公用房。鼓励高校院所在呼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按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补贴。充分盘活驻呼高校校友资源,成立驻呼高校校友总会联盟,聘任知名校友作为“招才大使”“招才顾问”,在境内外设立“校友工作站”,吸引广大在外发展的校友回呼投资兴业。
七、搭建纳贤引智平台
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园区和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推进体系,对经认定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资助。
八、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建立“青城人才绿卡”,高层次人才凭卡办理相关奖励资助事宜和出入境证件、户口准入、社保结转、人事关系调入、住房公积金、驾驶证换发等业务,分层分类享受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出入境便利服务,享受免费乘坐市域内交通工具、免费通行市域内高速公路、免费参观市域内旅游景点等待遇。建立市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整合部门人才服务职能,成立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机构,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项目提供“一对一”专项服务。
九、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年初发布呼和浩特人才需求目录,提出各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年末发布呼和浩特人才建设报告,分析全市人才现状。建设“呼和浩特人才开发”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适时发布我市人才工作信息。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人才扶持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
 楼主| 发表于 2018-5-4 09:31:11 |
呼和浩特推出“人才新政9条”!无论本地外地,是人才就抓紧看!
2018-04-30 呼和浩特新闻网
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设祖国北疆地区人才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围绕首府重点产业发展需要,5年内计划引进培育50支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5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来呼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转化,预期能够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下列4类人才给予重点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并给予个人500万元奖励;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及相当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并给予个人200万元奖励;全国副省级城市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当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综合资助,并给予个人50万元奖励;省(部)级技术能手、工匠大师及相当层次的地方高级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类别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米、150平米、120平米、80平米的人才公寓;选择在呼购房的,以货币化形式分别给予最高12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积极吸引大中专学生在呼落户就业创业
凡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来呼办理落户手续。全国在校大学生凭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可在线落户呼市。对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在大学生创业园或其他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在呼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最高5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
设立“人才驿站”,为来我市求职面试的博士、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7天免费住宿;成功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我市人才公寓,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在呼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建立引才“绿色通道”。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世界前10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市急需紧缺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安置费。其中,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担任正科、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三、重点培育各类本土人才
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激励,实施“青城英才”工程,选拔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本土人才,给予3万元奖励资金。实施“青城工匠”计划,组织评选有工艺专长、技能高超、本领过硬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实施“企业家能力提升”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50名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跨国公司、知名培训机构学习深造。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取得学历学位后由政府报销学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实施“全民创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驻呼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由政府给予补贴。
四、引进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
依托市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领投、共担风险、原值退出”的原则,撬动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等社会资源对我市处于萌芽期的产业、初创期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且实际募集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创投机构,最高给予200万元开办补贴。对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风险补贴。在呼创办的投资机构,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给予投资机构200万元补贴;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投资机构50万元补贴。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在呼投资建设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园区(街区)等开放式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五、建立引才奖励制度
设立“青城伯乐奖”,用人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每成功引进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个人、中介组织和驻外人才工作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六、深化校地交流合作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政府免费提供办公用房。鼓励高校院所在呼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按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补贴。充分盘活驻呼高校校友资源,成立驻呼高校校友总会联盟,聘任知名校友作为“招才大使”“招才顾问”,在境内外设立“校友工作站”,吸引广大在外发展的校友回呼投资兴业。
七、搭建纳贤引智平台
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园区和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推进体系,对经认定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资助。
八、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建立“青城人才绿卡”,高层次人才凭卡办理相关奖励资助事宜和出入境证件、户口准入、社保结转、人事关系调入、住房公积金、驾驶证换发等业务,分层分类享受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出入境便利服务,享受免费乘坐市域内交通工具、免费通行市域内高速公路、免费参观市域内旅游景点等待遇。建立市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整合部门人才服务职能,成立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机构,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项目提供“一对一”专项服务。
九、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年初发布呼和浩特人才需求目录,提出各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年末发布呼和浩特人才建设报告,分析全市人才现状。建设“呼和浩特人才开发”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适时发布我市人才工作信息。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人才扶持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
 楼主| 发表于 2018-8-13 13:01:53 |
重磅!城轨交通新规公布,地铁申报条件门槛提高!
2018-07-16 09:02
来源:轨道城市



近日,“新81号文”,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8]52号”正式对外印发,引起万众瞩目。

相比原来的81号文,52号文主要变动如下:

1、“人口”,数字没有改变,但把“城区人口”变为“市区常住人口”;

2、国内生产总值,地铁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100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3000亿元;轻轨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60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1500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铁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10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300亿元;轻轨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6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150亿;

4、初期客流负荷强度,81号文未提及,52号文要求地铁大于等于0.7万人/日/公里,轻轨大于等于0.4万人/日/公里

5、资本金比例,52号文明确了政府财政性资金比例:除规划明确采用特许经营项目外,财政资金不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6、规划期限,52号文有要求了,要求5-6年;

7、需要编制建设规划调整情况:81号文要求变化15%,52号文要求增幅20%;

8、新编建设规划要求的条件,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要求实施最后一年或完成投资70%;

9、有轨电车,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提出省级发改部门负责审批;

10、地方政府债务,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列入政府债务风险的城市,暂缓审批新项目;

11、轨道交通企业债务,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要求负载率过高,暂停开工新项目;

12、责任主体,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要求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城市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8]52号”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8]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印发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保持有序发展,对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质量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公益性特征明显,部分城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对实际需求和自身实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债务负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服务人民群众出行为根本目标,持续深化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补短板、调结构、控节奏、保安全,科学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严格落实建设条件,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模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建设节奏与支撑能力相适应,实现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科学开展前瞻性规划研究工作,以城市财力和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为实施条件,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切实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质量,确保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

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坚持近远期结合,统筹考虑交通、环境、工程等各方面因素,选择适宜的轨道交通系统制式和敷设方式,宜地面则地面、宜地下则地下,合理确定建设标准,着力提高综合效益。

衔接协调,集约高效。坚持多规衔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的相互协调,集约节约做好沿线土地、空间等统筹利用,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撑引导作用。

严控风险,持续发展。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运营管理,加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完善规划管理规定

(三)严格建设申报条件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报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以上申报条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

(四)强化规划衔接提高建设规划质量

城市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合理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线路,加强对居民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客流密集区域的覆盖,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沿线土地预留和控制,防止其他建设对城市轨道交通走廊空间的侵占。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财力等情况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分期建设规划,规划期限一般为5-6年。建设规划要合理选择轨道交通系统制式、敷设方式,科学确定建设规模、项目时序、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政府支出规模与财力相匹配,着力提升投资效益。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要与国家铁路、城际铁路、枢纽机场等规划相衔接,通过交通枢纽实现方便、高效换乘。要加强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创新应用,鼓励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时,应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要统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人才培养,将人才培养和保障措施纳入建设规划。

(五)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初审,按程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首轮建设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后续建设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报国务院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审核把关,未达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的建设规划一律不得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规划,要认真审核规划建设规模及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初审责任,确保城市财力、负债水平、建设规模、建设方案、项目时序等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要求。

(六)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

已经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规划实施期限不得随意压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城市规划、工程条件、交通枢纽布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功能定位、基本走向、系统制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线路里程、地下线路长度、直接工程投资(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等较建设规划增幅超过20%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建设规划调整程序。建设规划调整应在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后予以统筹考虑,原则上不得新增项目。原则上本轮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

三、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七)规范项目审批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含有轨电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按照相关程序审批(核准),未列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严禁以市政配套工程、有轨电车、工程试验线、旅游线等名义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已审批(核准)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城市要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着力优化项目设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有效降低工程总投资。城市政府和相关企业不得不顾条件提前实施项目、随意压缩工期,对前期工作未完成、建设条件不具备、遇有特殊工程地质灾害且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暂缓实施,建设工期可相应顺延。有轨电车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

(八)强化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

城市政府应建立透明规范的资本金及运管维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强化城市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任,保障必要的运营维护资金。支持各地区依法依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鼓励开展多元化经营,加大站场综合开发力度。规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研究利用可计入权益的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创新形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市场化融资,开展符合条件的运营期项目资产证券化可行性研究。

四、强化项目风险管控

(九)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进一步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按照严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的要求,严格防范城市政府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应暂缓审批(核准)其新项目。城市政府要合理控制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负债率,对企业负债率过高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并暂停开工建设新项目。

(十)坚守安全发展底线

把安全作为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生命线,落实城市政府和企业安全责任,严格安全准入,强化勘察设计,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和业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的人才培养主体责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城市政府安全监管执法,逐步形成覆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机制,坚央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完善规划和项目监管体系

(十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监管教据库,加强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动态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权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管。地方政府要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制度和重点工程检查、抽查制度,加强项目稽察,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城市政府负责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完善建设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机制,建立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和建成投运线路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的后评价机制。

(十二)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坚持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城市主体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规划实施履行全过程监管责任,城市政府对项目建设和本级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主体信用记录,将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规划编制、评估、审查、项目设计等单位未履行相关职责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警示、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对违法违规审批、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部门、企业及其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同时废止。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楼主| 发表于 2018-8-13 13:17:57 |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7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了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

其中,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门槛提高了3倍!

这9城要跟地铁说再见?

按照新标准,43个已获地铁建设批复的城市中,有多个城市指标不符合要求,这些城市申请新的地铁线路可能要黄了。

此次发布的《意见》中明确,严格建设申报条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这较2003年的要求而言,财政收入、地区生产总值都提升了3倍。这也意味着一些此前符合2003年申建地铁条件的城市将被排除在外。按照新的标准,记者不完全统计,43个已获地铁建设批复的城市中,有9个城市的地方未能达到“债务率”的要求,包括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

乌鲁木齐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GDP)为2743.8亿元,未达到3000亿元的标准。

兰州2017年GDP为2523.5亿元,未达到3000亿元的标准,并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市区常住人口也不符合标准。

呼和浩特2017年常住人口为311.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5.17万人,未能满足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要求。同时,呼和浩特市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也不符合新的标准。

包头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7.6亿元,未能满足300亿元以上的标准。同时,包头市区常住人口也未能满足新标准。

洛阳2017年总人口710.14万,其中市区常住人口219.16万,不符合新标准。

南通2017年常住人口为730.5万人,其中市区常住人口235.4万人,不符合新标准。

仅有76城允许建地铁

在52号文件公布前,对申建地铁城市的要求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而在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申建地铁的城市相关标准的要求变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对GDP和财政收入的要求均是15年前的3倍。

对比国家统计局于今年1月公布的“2017中国城市GDP百强榜”,排名77(含77)以后的城市因年度GPD不足3000亿元,已丧失申报地铁建设的资格。

2017年GDP不足3000亿元的城市(不含100强以外),其中就包括甘肃省省会兰州(2445亿元)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2799亿元)。



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到,第77名到100名的城市都将在短期无缘建设地铁,算下来差不多有1.2亿人短期无缘在家门口坐上地铁。

直指地方债风险

《意见》提出,为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衔接协调、集约高效,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政策措施落实。

一是完善规划管理规定。

二是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三是强化项目风险管控。

四是完善规划和项目监管体系。

从上述内容中可以看到,控制地方债风险是新政策出台的核心关键词。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曾在去年指出,2015年以来地铁建设热很大程度上来源于2015年-2016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所面临的压力。而在2016年下半年以后,特别是2017年,中国经济已经呈现了稳中向好的态势,在这一背景下,防控风险,特别是债务风险成为了2017年的主题。

也正是从2017年开始,财政部接连出台了50号文、87号文用以规范地方举债融资以及购买服务。地方融资平台和金融系统对此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调整。

52号文干货版

相比原来的81号文,52号文主要有12项变动,核心思想如下:


1、“人口”300万以上没有改变,但把“城区人口”变为“市区常住人口”;

2、地区生产总值,地铁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100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3000亿元;轻轨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60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1500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铁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10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300亿元;轻轨的门槛由原来的大于等于60亿元,变为大于等于150亿;

4、初期客流负荷强度,81号文未提及,52号文要求地铁大于等于0.7万人/日/公里,轻轨大于等于0.4万人/日/公里5、资本金比例,52号文明确了财政性资金比例:除规划明确采用特许经营项目外,财政资金不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6、规划期限,52号文有要求了,要求5-6年;7、需要编制建设规划调整情况:81号文要求变化15%,52号文要求增幅20%;8、新编建设规划要求的条件,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要求实施最后一年或完成投资70%;9、有轨电车,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提出省级发改部门负责审批;10、地方债务,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列入债务风险的城市,暂缓审批新项目;11、轨道交通企业债务,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要求负载率过高,暂停开工新项目;12、责任主体,81号文无要求,52号文要求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城市主体。
 楼主| 发表于 2018-8-15 15:41:20 来自手机 |
呼和浩特市出台推动西部城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意见 呼和浩特新闻网8月15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梁婧姝)为着力解决首府城区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西部城区发展不充分问题,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推动西部城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西部城区规划范围东至巴彦淖尔路,南至南绕城高速,西至土左旗台阁牧镇、白庙子镇,北至京藏高速、110 国道。包括金川开发区,土左旗金山开发区,玉泉区、回民区部分地区,涉及金川、金山、金海、裕隆、出口加工区5个园区,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意见》明确五大重点任务:一体化推进规划布局。明确规划管理权,聘请国内外一流规划团队,编制西部城区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以形成“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为目标,精准划定城镇、农业、生态“3类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3条红线”和城区、园区、农区“3大区块”。完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园区整合、社会事业等重点规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对地下管网进行摸底,合理规划地上空间。做好规划衔接,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内容相协调,与金川、金山开发区、台阁牧镇总体规划相衔接。      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路网建设,加快推进金海高架快速路和三环快速路建设;打通鄂尔多斯西街-西三环干道,对原110国道、土默川-南二环路进行改造提升,与金海高架快速路构成4条东西主干道;积极推进地铁1、2号线建设;加快建设云中路南延伸线;同步提升西部城区其它路网。枢纽建设,规划新建呼和浩特铁路西站、长途汽车客运西站,统筹货运客运、市内市外及各类运输方式,打造铁路、公路、轨道交通和公交安全便捷换乘体系。市政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哈素海调水工程,调水管网经过大青山前坡、察素齐到达金山、金川开发区;将呼和浩特热电厂西迁至金山开发区金山电厂附近;高标准、高起点做好燃气专项规划建设,对现有管网进行优化提升,增设区域调压箱,增加管网密度及供气能力;抓好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绿色智慧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快干支微”、布局协调、换乘顺畅的综合公交服务体系;增加市区至金山、金川的公交专线。推进城中村改造,合理开发和盘活现有闲置土地、企业和厂房。      一体化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大力开展沟系治理,全力推进乌素图沟、霍寨沟、东白石头沟整治提升工程,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景观;全面打造乌素图沟生态旅游经济带,建设特色旅游小镇,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产业。沿主要河流及交通干线两侧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发挥护蓝、增绿、通风、降尘等作用。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农村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强化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一体化推进园区振兴。统筹考虑全市产业发展规划,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园区布局,按照差异化、错位化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西部城区产业发展定位。引进一批。在金山开发区南区规划建设15平方公里左右的京蒙帮扶产业园,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产业转移。搬迁淘汰一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规定,坚决关停一批散乱污企业,逐步将区域内高耗能工业企业搬迁至托清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一批。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壮大一批。大力发展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电商产业基地等做大做强。      一体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高标准、高水平建设面向全区的寄宿制完全中学,规划建设土默特高等中学(将土默特学校恢复为土默特高等小学),配套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幼儿园、小学。建设一所三甲综合医院,委托国内医科大学或知名医疗机构经营管理。积极引进京津等地优质医疗资源,承接高端医疗机构设立分院。规划建设一批观光旅游项目,新建工人文化宫、农业会展中心等大型场馆。规划建设“乳业金谷”特色小镇,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合理配置敬老院、文化站、运动健身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产业园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设置、扩大覆盖。      《意见》指出,力争年底前,完成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各类规划;2019-2021年,启动并建成一批牵引性、标志性重点工程,确保西部城区一体化发展框架基本成型。
 楼主| 发表于 2018-8-26 10:40:31 |
没多少人关注撤旗县设区啊?全国来看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是通过撤并周边旗县来扩大城市规模的,这是最简单高效的方式吧!可以简单粗暴的完成大呼市申报地铁、机场等大基建的规模指标!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09:38:20 |
一个城市发展与否,人口的流入与输出是其决定因素之一。北上广则作为我国的三大人口流入“重灾区”,其发展随着外来人员的大量输入得以加快,作为经济发展助推器的流入人口,其作用自然也是不可小觑。
2000-2010年期间,呼和浩特市人口变化的特点主要有:
1、总人口增长速度进一步减缓。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截止2010年11月1日,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为286.66万人,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的2000年11月1日常住人口增加了42.87万人,增长17.6%,年平均增长率为1.63%。
2、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据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11月1日居住在呼和浩特市境内本乡(镇、街道)、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到139.35万人,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为48.6%,而2000年流动人口比例为28.6%,10年上升了20个百分点,年均2个百分点。这一方面说明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给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的空间越来越大;同时也说明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人民群众的迁移意愿得到了充分尊重,迁移能力得到了极大加强。
就权威的调查研究显示,呼和浩特本土人口的增长率增长速度较为缓慢,而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则是趋于逐年加快。
并且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开始,呼和浩特15岁-64岁的人口比重以增长态势为主,并且占城市人口的一半以上,这个年龄段包含着正在接受教育的群体以及适龄劳动力的群体,此年龄段预示着一个城市的发展潜力,呼和浩特的发展劲头猛进,未来发展空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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