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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5 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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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镇江商业大厦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由于镇江商业大厦(以下简称商业大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月26日,市中院根据商业大厦债权人之一的镇江市长江乳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民事裁定,受理商业大厦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商业大厦清算组为管理人。自此,曾经辉煌一时的商业大厦告别历史舞台的程序正式步入正轨。
1993年,总投资额8000万元、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当时号称镇江规模最大的商业大厦进入试营业阶段。此后10年,商业大厦在镇江辉煌一时,2003年,商业大厦实行分立改制,2004年,原市贸易局决定对商业大厦的国有产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今年6月11日,镇江商业大厦管理人发出公告,提请镇江商业大厦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请已申报债权的准时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商业大厦破产清算一案的清算组成员,也就是目前商业大厦的管理人由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改办、市企业改革服务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代理律师组成。2月26日,在接受法院指定后,管理人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并着手开展接管工作,依法接管商业大厦,全面深入调查商业大厦财产,确定留守人员,协助管理人开展工作,组织人员对职工债权进行测算,选聘破产审计单位,协助审计工作,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昨天的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执行职务情况向债权人会议作了汇报。
资料显示,商业大厦在中山东路256号建有A、B两幢楼。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A楼16层(地上15层,地下室1层),B楼地上7层,两幢楼的1-7层部分相通。根据审计部门作出的审计报告,管理人认为商业大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下一步将提请法院作出裁定宣告破产。
管理人代理律师表示,下一阶段,管理人将完成债券测算工作、对商业大厦先后开办的企业做好清理工作,并继续接受债券申报和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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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大厦破产了,江河汇啥时候破产????还有没有人接盘?那么好地方,楼市也好,就没地产商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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