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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巢湖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二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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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2 17:26:50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hw666 于 2018-7-13 07:31 编辑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巢湖市)内容及《中央环保督察合肥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实施销号管理的通知》(合中环改办〔2017〕3号)要求,现将完成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二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巢湖市人民政府涉及问题共27个,22个共性问题,5个巢湖市问题。经核查,目前有8个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其中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3个(问题编号13、14、17),按内容和序时进度整改到位的问题5个(问题编号:33、35、36、37、38)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月12日—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巢湖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51-82336734.
    附件:巢湖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销号清单(第三批)

整改问题1:
巢湖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任务:1.落实市政府与县(市)区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严格措施落实。2.落实巢湖流域考核问责机制,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条例要求的地方和相关人员问责追责。3.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项目制定具体措施,限期完成清理工作。加强保护区内项目审批,严格湿地管理。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17年9月底前对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调度督查;2017年9月前完成项目排查整改;后续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1.巢湖市政府已将环保工作纳入各乡镇、市直单位目标综合考核里,并与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签订水污染环保工作责任书。2.分别于2017年4月、6月印发了《巢湖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巢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和《巢湖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试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建立职责体系及问责制度。于8月对双桥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3. 巢湖市政府于8月下旬组织沿河沿湖乡镇和街道开展沿河沿湖8大类项目摸排登记工作,在巢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项目

整改问题2:
一些地方和部门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至今未确定,甚至仍然大量违法进行开发建设,条例要求长期没有落实。

整改任务:1.加强环保法治教育,把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范围,将《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纳入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范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环保意识。2.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和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暂停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

3.2017年9月底前妥善处置已存在的违法开发项目,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
4.2017年10月底前,对违反条例的地方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并落实《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考核问责机制。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17年9月底前组织领导干部环保法律法规教育考试;2017年9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项目排查整改,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后续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1.近年来,巢湖市委组织部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要求全市党政干部1700余人在线学习生态文化、环保法律知识等;2017年以来,干部教育主体班次和8个专题班中,均开设了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教学内容,并赴苏兆、绍兴、湖州、上海等环境优美的先发地区现场教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形成科学的绿色发展观。在提拔重用干部的任前廉政知识测试环节,新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自2017年9月22日开始实施,并将任前测试新更名为任前廉政(法律)知识测试。
2.巢湖市一级保护区已停止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
3. 巢湖市政府于8月下旬组织沿河沿湖乡镇和街道开展沿河沿湖8大类项目摸排登记工作,在巢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项目。
4.截止目前,巢湖市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整改问题3:
巢湖是长江中下游五大淡水湖之一,是国家“三河三湖”治理的重点区域,是长江下游重要湿地,在调蓄流域洪水、补充长江径流、保障城乡用水、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巢湖治理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和国家要求仍有差距,形势不容乐观。

整改任务:1.坚持巢湖治理“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扩大容量”的总体策略,以及“治理西北、保护西南、防治东北、连通东南、修复环湖”和“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分区、分步策略。

2.以污染源头减排、入湖河流减负、水系湿地净化、河道补水自净、湖泊引流扩容为治理重点,组织实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18年底前(省定时限),巢湖水质富营养化状态指数不超过2016年水平。到2020年,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营养状态指数达55以下;西半湖好转为轻度富营养,营养状态指数达60以下。)

整改进度:1.2017年5月份出台了《巢湖市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8月底建成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河长制”工作体系,成立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22个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河长六大任务,层层传达治理压力。制定了主要入湖河流整改方案,双桥河现已完成整改,2017年9月、10月、11月连续三个月水质达四类水以上标准。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了河湖水域及岸线环境整治工作(垃圾、漂浮物、种植、拦湖网等)。
2.在环巢湖建设了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相关管网及湿地工程,切实减少了污染物入湖量。正在推进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巢湖槐林湿地公园、巢湖柘皋河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同时针对生态流量匮乏的双桥河,开展了生态补水工作。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予以关闭,对限养区域内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综合整治。2016年完成了19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整治,2017年完成了24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整治。目前,巢湖市正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

整改问题4:
2013年以来,合肥市在巢湖风景名胜区和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审批和建设一大批商业和地产项目。

整改任务:1.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和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停止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

2.《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2014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实施建设,没有开工的要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没有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进度:1.在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巢湖市已停止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3.高速云水湾规划方案属于2014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项目,正在建设且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


整改问题5:

督察发现,合肥市违法建设高速水云湾大型房地产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要求合肥市对高速云水湾违法项目进行整改,但一直未得到制止。项目配套的污水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污水直排巢湖。

整改任务:1.对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建设行为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格按照住建部要求,对高速云水湾项目进行整改。
3.对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运行监管,杜绝污水直排。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度:1.因巢湖风景名胜区至今未划定,且我市建设项目均办理了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所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2. 巢湖市已停止高速云水湾后续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下发高速云水湾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任务和计划,截至目前,已整改结束。

3.加强运行监管,住建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每周巡查巡检一次、主要检查运行是否正常,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场填写运行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环保部门转报,督促其常态化正常运行。环保局对该小区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避免污水直排。

高速云水湾已按照工艺流程要求增添污水进出口在线检测、流量计量仪器及除磷设备并安装调试,目前小区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行, 并委托专业运营单位运营。处理后的中水部分用于景观浇灌用水。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剩余尾水排入花塘河湿地。高速云水湾已将接入雨水管网的管道截断封堵,小区雨污水主管网整改已结束,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评估报告,并根据报告完成8处病害管道修复,整改工作已完成。

整改问题6:

督察发现,合肥市违法建设中庙碧桂园大型房地产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要求合肥市对中庙碧桂园违法项目进行整改,但一直未得到制止。项目配套的污水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污水直排巢湖。

整改任务:1.对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建设行为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格按照住建部要求,对中庙碧桂园项目进行整改。
3.对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运行监管,杜绝污水直排。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度:1.因巢湖风景名胜区至今未划定,且巢湖市建设项目均办理了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所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2. 巢湖市政府已下发中庙碧桂园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任务和计划,目前已整改结束。现正在对中庙碧桂园9号地块(350亩)进行土地置换。
3.加强运行监管,住建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每周巡查巡检一次、主要检查运行是否正常,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场填写运行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环保部门转报,督促其常态化正常运行。环保局对该小区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避免污水直排。
中庙碧桂园已按照工艺流程要求增添污水进出口在线检测、流量计量仪器及除磷设备并安装调试,目前小区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行。
中庙碧桂园污水处理站的出水口尾水管道已完成铺设,已更换原外排水泵;尾水已排入胜利河湿地;完成雨污水主管网混接、错接整改,第三方机构完成全部地块雨污管道检测并出具检测评估报告,完成4、5、6、7、8号地病害管道修复。

整改问题7:

督察发现,合肥市违法建设巢湖碧桂园大型房地产项目。项目配套的污水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污水直排巢湖。

整改任务:1.对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建设行为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已建成项目巢湖碧桂园全面整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截污纳管建设。
3.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017年8月底前加强项目的运行监管,杜绝污水直排巢湖;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1.因巢湖风景名胜区至今未划定,且我市建设项目均办理了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所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2.已停止巢湖碧桂园后续项目建设审批。根据巢湖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保问题整改方案,巢湖碧桂园于9月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小区雨污管网全面排查和检测,并启动实施整改,对苑区内部雨污管道混接、错接、漏接等问题进行整改,封堵雨污混接直排巢湖排放口,158处雨污混接点于2017年12月10日完成整改,实现苑区内部雨污分流,第三方出具复检报告。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住建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每周巡查巡检一次、主要检查运行是否正常,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现场填写运行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环保部门转报,督促其常态化正常运行。环保局对该小区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避免污水直排。

经研究将巢湖碧桂园污水处理厂改造成地埋式生活污水提升泵站,将污水接入亚父路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南岸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巢湖南岸碧桂园生活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获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生活污水已接入亚父路市政污水管网并输送至南岸污水处理厂处理。

整改问题8: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但条例出台后,合肥市仍然在巢湖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占地100余万平方米。

整改任务:1.在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暂停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
2.对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已建成项目全面排查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配套建设规范污水处理设施或实施生态修复,确保污水集中处置,杜绝污水直排巢湖。

3.《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2014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实施建设,没有开工的要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没有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项目全面整改。

整改进度:1.巢湖市已停止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2.巢湖市已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共有十个项目,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其中中庙碧桂园、巢湖碧桂园、高速云水湾三个建设项目建立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其余7个建设项目污水均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没有污水直排巢湖现象。

3.高速云水湾规划方案属于2014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项目,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
                                                                           

                                                                                                                                                                                                                                                                                                                  2018年7月12日
发表于 2018-7-12 17:39:34 |
看样子宝能恒大都是问题,只要履行完手续就OK,如果环巢湖风景名胜区批复后环湖CBD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个位置就从一级保护区中去掉,巢湖的污染源并不是环湖区域的小区,商业的生活污水和雨水早已分流,政府应该加大生活污水的治理力度,而不是什么都一刀切,那样很无脑
发表于 2018-7-12 19:04:54 来自手机 |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2014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实施建设,没有开工的要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没有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
发表于 2018-7-12 19:06:29 来自手机 |
恒大,包括科技馆,创新馆等都是14年之前审批建设的项目。
发表于 2018-7-12 19:17:02 |
关于申请合肥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问题34复核销号的公示

浏览次数:72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02

根据合中环改办〔2018〕54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对销号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重新复核销号公示的紧急通知 》文件要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认真组织实施第34号清单任务复核销号工作,我委申请对完成整改的问题34号进行销号,等待核查,并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 7月2日一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巢湖风景名胜区整改办: 0551-82371930.


附: 合肥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问题34号申请销号材料


        2018年7月2日



关于中央环保督查编号34号问题整改
重新复核情况的报告


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整改问题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至督察进驻时未获批准,但合肥市已实施大量建设活动。

二、巢景委整改任务
积极与住建部沟通,加快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报批,2017年9月底前完成《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并力争早日获批。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审批前,停止审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

三、巢景委落实整改任务情况
按时完成总规上报工作。2016年12月,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成果分别经第11次市规委会、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2017年3月17日,省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批转住建部进行部际审查。我委始终主动推进总规修改完善工作,积极推动总规报批,单位负责同志多次带队赴住建部,专题汇报总体规划和中央环保督查落实整改要求有关情况。规划处每周与部、厅对口业务部门紧密沟通,积极推进报批。2017年12月27日,住建部组织召开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部门和专家审查会,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落实部委反馈意见修改情况得到了部委和专家的认可。2018年2月28日,按照住建部时间节点要求,省住建厅已报送最后修改完善的总规。此后,我委又多次前往住建部汇报工作,力争总规早日获批。
落实停止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我委于2017年8月15日给环湖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发文,并抄送市城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明确告知巢湖风景名胜区边界范围、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和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重申,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审批前,停止巢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审核工作。2017年8月23日,我委内部印发《关于停止巢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项目审批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在总规获批前,停止审批巢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到目前为止,我委未进行任何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四、整改重新复核情况
我委按照住建部和环保督查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了总规全部相关报送工作,并严格落实了停止项目审核要求。目前,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我委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推进总规尽早获批。
发表于 2018-7-12 20:43:53 来自手机 |
这个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快点批复吧。合肥现在有好几个等待国家批复。
发表于 2018-7-12 21:16:15 来自手机 |
估计应该快批复了吧!
发表于 2018-7-12 22:14:49 |
我在巢湖管理局网站里面只找到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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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2 22:16:55 |
多说一句

感觉,环保问题就是针对团派的。
发表于 2018-7-12 22:20:04 |
本帖最后由 jktftnext 于 2018-7-12 22:23 编辑

巢湖治理不是一两年就有成效的,但是老这么拖,合肥大建设黄金的6、7年时间就给拖没了,毕竟南京从2000年全力建设到现在,18年也才有目前这些成效。
发表于 2018-7-12 23:09:26 来自手机 |
jianzpf813 发表于 2018-7-12 22:14
我在巢湖管理局网站里面只找到了这个

那就没事了……
发表于 2018-7-13 00:42:10 来自手机 |
恩,没事就好,大胆放开手脚干吧
发表于 2018-7-13 10:51:29 |
好事多磨,好的是,从现在的新闻上看,省市里的领导都想建设这一区域,团结一致。
发表于 2018-7-13 11:06:30 |
抓紧干吧,越等问题越多
发表于 2018-7-13 12:38:44 |
看这些想到古代那时的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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