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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15: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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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规划已经获批,项目已经开始建设。但是因为主城区、GDP和地方财政收入不达标,修编后的规划方案短期很难获批。
比如中西部一些城市GDP有的不到3000亿,财政收入不到1000亿,还有的城市主城区人口不到300万,这都不符合《意见》规定的修建地铁标准。
根据上述《意见》,修建地铁,地方城市每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同时一些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因为上述《意见》的量力而行要求,新修编的方案,砍了不少项目。比如武汉新上报的第四期轨道交通规划方案仅包含10条线路,比此前2016年公布的第四期规划环评中的14条线路减少了10号线、14号线、13号线、20号线等多条线路。
但是地方修建地铁积极性仍很高。比如某市近期开会指出,要坚定发展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公交系统,但不能局限于当前的审批条件而放弃对未来城市品质的追求。要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创造积极条件,研究好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设计方案。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丛亮在8月15日的国新办吹风会上指出,下一步要把补短板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这不是说一定要非常大的规模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切切实实补短板。与此同时,特别要把握好政策推进的力度、节奏和重点,精细化、综合性衡量投入和效益,坚决杜绝形成新的潜在风险,要有效防止可能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或者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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