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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1 14: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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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发布一则行政许可批复,平安银行开封分行筹建获批。筹建工作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批复指出,若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平安银行开封分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河南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同时,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向河南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此筹建批准文件失效,依法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筹建期内,平安银行开封分行不得以拟设机构名义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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