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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3-14 0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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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银保监筹〔2018〕194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及合肥市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皖发〔2018〕491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合肥**江西路687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幢4层变更为合肥市滨湖区包河大道699号时代城B座3-4楼、19-21楼、裙楼3楼;
批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合肥**江西路687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幢3层及13层西半层(1312-1330)变更为合肥市滨湖区包河大道699号时代城B座5-6楼、裙楼1-2楼。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银保监局筹备组
(安徽保监局代章)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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