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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 2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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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狐严密的逻辑推理让他无言以对。
赵盾在政治上作风狠辣,对待政敌从不手下留情,但却也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对待自己的亲人不是一般的关爱。特别是赵穿这个堂侄,在河曲之战时因为其任性蛮横,晋国整个战略部署完全被打乱,可即便如此,赵盾还是冒着丧师折将的风险出动全军去营救他。如今赵穿为自己出头做出了弑君的恶行,不管之前有没有得到自己的授意,他都不可能为了洗脱弑君的罪名而把赵穿明正典刑。既然如此,倒不如听之任之,硬着头皮把这个罪名担下来好了。
不过赵盾也是很懂得轻重的,董狐的重点实际上是在“反不讨贼”这四个字上,可赵盾偏偏紧紧抓住了“亡不越竟”这四个字,无限感慨的唱道:“因为心中对祖国的眷恋,为我带来了无限的忧惧”(《诗·小雅·小明》赵盾的引用有改动)。我赵盾之所以背上了弑君的罪名,并不是因为真的杀了国君,而是为了尊重史官的书写传统,心甘情愿把责任揽了下来。如果我逃亡的时候能够更加鸡贼一些,多跑几步路,或者说听说国君被杀的消息后装聋作哑,到国外去转一圈再回来,就不必背上弑君的罪名了。
对于赵盾的自辨,《左传》可谓是赞赏有加,但依照我们的理解,似乎真有些不可理喻。毕竟无论如何,晋灵公都是被赵穿杀死的,不管他是否越过了国境,回国之后也都是同样的结果,这其中又有什么区别呢?难不成他出一趟国回来,就真能因此而洗脱罪名了吗?
关于这一点,@子曰少怀 曾作了一段精彩的评述:
逃亡国外,返而讨贼,是忠臣良相;
逃亡国外,返不讨贼,是品德有亏,但不算弑君;
亡不出境,返而讨贼,是责任有失,也不算弑君;
亡不出境,返不讨贼,是德有亏、责有失,算弑君。
赵盾作为正卿,逃不出国境,赵穿弑君,他就负有连带责任;反而不讨,庇护罪人,就意味着他与赵穿是同谋。反之,如果出了国境,赵穿杀人的行为就与自己无关了,因为这意味着你的权力实际上被罢免了,国内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在你的权责范围之内。哪怕是回去没有诛讨赵穿,顶多算是德行有亏,弑君的罪名自然与己无涉了。
这就好比孟子所说的五十步笑百步,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同样是逃跑,跑了五十步和一百步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孟子又为何会拿出这样一句话来举例呢?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春秋时期两军交战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当你追逃的敌人已经跑出五十步之后,就不能继续追了,否则即便是俘虏了敌人,也会因丧失荣誉而遭人耻笑。
同样,对于被追击的人来说,只要将敌人甩开到五十步之外,你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停下来了,哪怕是就地生火、喝酒吃肉也没有人管你。因此,逃出五十步而停止的人,意味着他头脑尚还清醒,只是为了保证自己不被对方俘获或者杀掉;而跑出一百步而后停止的人,在旁人看来,实际上早就被吓破了胆,忘掉了约定俗成的界限。
因此,尽管在我们看来,五十步和一百步好像没什么区别,但在当时人的观念中,体现出的却正是一个人的胸襟和胆气。在崇尚贵族荣誉的春秋时代,尽管二者都是战场上的失败者,但跑出五十步的人仍值得敬重,而跑出一百步的人却是不折不扣的胆小鬼,以五十步笑百步也是很正常不过的。
对赵盾是否弑君的量刑同样遵循此理。当国内发生政变之后,赵盾若逃出了国境,这意味着他是真的害怕了,只想保住自己的性命,这个时候发生赵穿弑君的事件,自然与他无关。然而事实是,他在逃到国境之时并未再向前走一步,而是为了保住权位留在国内,可见彼时他的头脑仍是清楚的,赵穿弑君的举动,自然也就跟他脱不开关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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