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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0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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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做法”被吸收进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常报全媒体讯 昨天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在全国实施。《规则》是教育部首次对全国中小学教育惩戒作出的系统规定。其中,已探索实践多年的“常州做法”被吸收进《规则》。
多年来,广大中小学校在教育管理中存在惩罚与惩戒边界不清问题,使老师不敢管、不善管成为普遍现象。2017年起,常州市局前街小学酝酿以制度形式明确教师惩戒权。经多次听证,2018年该校出台《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此举受到当时2000多名在校学生的家长一致赞同。
局前街小学是一所有着100多年历史的老校,前身是著名的龙城书院。该校历来注重既守正又创新,在规范办学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推出改革举措,其中“减轻书包分量看局小”等在省内外教育界产生广泛影响。
该校实施教育惩戒,遵循“针对、合法、教育、清晰、有序”原则,明确了教育惩戒的7类实施对象和8种具体方式。
在全国实施的《规则》中,该校列出的7类实施对象有3类被列入,分别是经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经常出现暴力倾向、伤害班级同伴;8种具体方式有6种被列入,分别是严厉批评、加倍完成任务、取消部分特权、暂时收管、诵读、隔离。
该校实施教育惩戒取得理想效果。据校长李伟平介绍,几年中学校一共对30多名学生进行教育惩戒,“通过惩戒都达到了教育的目的”。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对该校做法给予高度肯定,有的直接将该做法称为“常州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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