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少年已年少

[发展郑州] 友谊大厦绝大部分业主并不愿意接受拆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23 16:31: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七广场周边整体环境不是拆一个友谊大厦能够解决的,甚至说,友谊大厦是二七塔周边最不丑的建筑物了。拆来拆去没必要,除非彻底推倒重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8 10: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破楼,想着拆迁换金水的高档住宅,可能不可能,业主自己住着挺好,拆不拆对二七影响不大,有那钱,还不如把旁边老商场拆拆,路面修好,管理加强,让金博大,华联等加快拆了,这钱比拆这个楼意义大多了,住宅楼就让市场来解决他就行,加强管理,别住宅出租给小旅馆,电动车别让上楼,别哪天失火了,造成人员伤亡也不好,周边也别让乱停乱放的 ,二七广场周围对电动车也设置禁行,只能步行!环境好了,管理上去了,友谊的业主们都可以更安心 ,舒适的居住了,这么好的位置,一代代传下去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8 10: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设么好拆的,有那钱不如拆周边的破旧商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6:1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现在谈到18000,部分业主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6:5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骨头棒 发表于 2021-6-17 16:18
据说现在谈到18000,部分业主同意。

18000顶天了 再加就外立面改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7 16:56: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骨头棒 发表于 2021-6-17 16:18
据说现在谈到18000,部分业主同意。

还没开始谈,预计过了7.1 zf开始着手往前推进拆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9 17:3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坚持坚持2万问题不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9 22:46: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了这村没这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20 00:2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ayx1 发表于 2021-6-19 17:33
再坚持坚持2万问题不大

那破房子两万 你怎么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20 10:1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爱大哥哥 发表于 2021-6-20 00:22
那破房子两万 你怎么想的

不是还有觉得层高很高,3.2w一平的,他这个2w才哪到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20 13:1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封顶2万 没有其他奖励, 走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20 13:3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ight丶 发表于 2021-6-20 10:10
不是还有觉得层高很高,3.2w一平的,他这个2w才哪到哪

层高本来就不算在房本面积!现在公寓层高也高!房价贵嘛?呆不起回老家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20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的车轮总要向前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6-20 20:2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少年已年少 于 2021-6-20 20:23 编辑
cyc789123 发表于 2021-6-17 16:56
还没开始谈,预计过了7.1 zf开始着手往前推进拆迁。


再谈不好,机会马上错过了,就要不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20 2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州城建迷 于 2021-6-20 20:58 编辑
少年已年少 发表于 2021-6-20 20:21
再谈不好,机会马上错过了,就要不拆了


友谊大厦是目前二七塔周边唯一的100米高楼,其他楼的颜值也一言难尽。如果拆了友谊大厦,二七广场就从县城变成农村了。二七商圈问题是成型太早,过去二十年市区许多地方发展迅速但二七原地踏步,如果要整改二七就需要彻底重建,除二七塔纪念堂万象城大卫城外其他建筑全部推倒,按当前最新的商圈类型进行建设,最好是能建成200+、300+聚集的CB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4-20 05:21 , Processed in 0.076629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