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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前期咨询与勘察设计项目QS-312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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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1 22:07:18 | |阅读模式
苏昆融合又近一步了

招标公告

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前期咨询与勘察设计项目QS-312SJ标段

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前期咨询与勘察设计项目QS-312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前期咨询与勘察设计项目QS-312SJ标段 已由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昆行审核[2021]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涉及昆山、苏州园区两地,拟打通跨区域断头路,西起园区现状强胜路(与澄浦路交叉口),向东延伸至昆山在建G312国道,并与其地面道路相交,全长约1.136公里,双向六车道标准,包括跨航道桥一座以及两头接线,同步完善绿化景观、雨水管、照明、监控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为2.5亿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包括海绵城市设计)、监控、扬尘污染防控及沿线附属设施(路灯照明、雨污水、管线综合、共杆等配套设施)的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如需))、并须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文件和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相关工作。

其中:

勘察(测)是指为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其他服务包括为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需要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勘探、专题分析研究(专题分析研究指为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和报批需要进行的专题研究工作),地下管线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等相关工作,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且明确断面图、平面图、纵断面图,能够明确提供各类拆迁量(包含房屋、管线、绿化等),期间造价控制等;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即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配合招标、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扬尘污染防控设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项目完工后地下物探(含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勘察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研究成果报告报批稿,并通过审查;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 15 天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报批稿,并通过审查;

   3)工可审查后45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查;

4)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5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5)各专题研究资料提交时间:需滿足研究阶段的需要和报批需要。

6)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起提交;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8)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人数不少于1人),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会务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

9)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与勘察设计能力。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及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备案证明,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备案证明,应与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有工程咨询备案证明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注:非联合体投标人或工程咨询联合体成员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且工程咨询单位名称、专业和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专业和服务范围完全一致。

c.按《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url][urlend2])”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a.非联合体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b.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联合体成员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或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项目;

(3)信誉要求:

a.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含暂定)”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良)”或以上级别。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中。

b.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url][urlend2])—信息公示—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c.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管处解释为准。

(4)项目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个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或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1年08月至2021年10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可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c. 投标截止当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列入最新一批昆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系统([url][urlend2])-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各自的公告下分别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并打印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5)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或履约考核等级)最低的成员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或履约考核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请自行下载。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url][urlend2])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url][urlend2])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包括平台维护费200元)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url][urlend1]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url][urlend2])、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url][urlend2]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唐旭东

电话:0512-50360507



招标代理:江苏鼎信利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开发区新都银座3号楼1702室

电    话:15250249720、0512-50193981

联 系 人:陶金荣、顾卓以

邮    箱:304017720@qq.com

9.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01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2日10时0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本项目的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9)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使用说明或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1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12)投标申请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 年 12 月20日
发表于 2021-12-21 22:39:54 来自手机 |
很不错,非洲居民方便很多
发表于 2021-12-22 10:09:08 |
好事!!!!!!
发表于 2021-12-22 10:30:02 |
印象非洲出行方便了
发表于 2021-12-22 11:39:44 |
印象欧洲出行方便啦!
发表于 2021-12-22 12:29:43 |
苏昆一体化的好项目
发表于 2021-12-24 10:44:25 来自手机 |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快!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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