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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麻烦某些“业内人士”有点版权意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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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1: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aomianlong 于 2012-6-25 10:13 编辑

请有些“业内人士”有点版权意识成吗,一个表格要转出去,图片要转出去,连人家版友PS的图也要转出去发微薄吗。难道一定要写明请勿转载才行?即使一定要转好歹也注明下出处啊,版块里面的资料是给关心这些的人提供一个讨论的平台的,如果你不愿意在此发表观点请保持沉默就行了,何必将其作为你自己的“原创”公布于众去惹起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呢,况且话语都不是对等对比。如果还有这样的违版权的肆意转载不注明出处的,那么日后我们只能将坛子里面的资料设置权限好了。不要把所有的包容当做理所当然,在长沙版里有很多信息是各位版友的原创拿到这个平台来分享的,请浏览后尊重他们,也请自己自觉。自觉地的人是值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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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1: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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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2: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搜到张这图 版主消消气 微博真的在影像我们的信息生活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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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5: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转载应该注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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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6: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笑版还是设置权限好的多,总有那么些人不自觉,拿着别人的辛勤汗水不当回事,毕竟这个坛子各色的人都有,注册个小号就到处搞,冒点本事还要逞狠,装“业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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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7: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xiaomianlong


    其实我觉得可以选个打眼的颜色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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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7: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以后有资料有原创图的一律权限二十得了,再不行就三十。只是冤枉了很多低权限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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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9: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笑笑~

那天在微博里看到某位专业人士的图片、表格,当时就石化了,剽窃的太现显了。

似乎对人不太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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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9: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大家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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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9: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博里面一看那个说长沙将有多少多少楼的那个,就晓得是抄了这里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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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0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这个都成了当前的社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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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0: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不好,他人劳动成果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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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0: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搜到张这图 版主消消气 微博真的在影像我们的信息生活 呵呵
xfish 发表于 2012-6-25 02:22


哈哈哈哈,我觉得楼主应该没立场对这个微博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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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0: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WJ万豪,“业内人士”还需补课哇{:5_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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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0: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瞄了一眼楼主开炮的微博。

嗯,都是些高楼迷的二手信息在兜售。

错误百出得令人咂舌,这微博能忽悠多少业内人士?

看来我得提醒下媒体朋友们少受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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