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sangguo

【合肥在建及规划文化场馆项目】|十大省级十大市级等文化场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23 0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加速度!!!~~{:5_122:}{:5_1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4 09: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紧建设,还差几个没开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9 17: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建设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30 22: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吴爱国局长向市四大班子领导汇报安徽省暨合肥市规划馆规划建设情况

    3月28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存荣率市四大班子领导调研安徽省暨合肥市规划馆建设工作。市领导张庆军、熊建辉、凌云、钟俊杰、阚建华、吴春梅、金其武等参加调研。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爱国在现场向调研组汇报了安徽省暨合肥市规划馆规划建设情况。

    安徽省暨合肥市规划展示馆位于渡江战役纪念馆东侧,总用地面积约8.3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地上约5.2万平方米,地下约3万平方米。其中安徽省馆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高度21米;合肥市馆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8米;地市馆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4米。项目建筑平面布置由圆形裂变为省馆、合肥市馆、地市馆三块,其中省馆坐北朝南、居中布置,地市馆位于西侧与省馆紧邻,合肥市馆相对独立于东南侧,内部采取小尺度的传统徽州村落建筑形态,并借鉴古村落的风水理念,引入“水口”、“南湖”、“月沼”等水体形式,形成“以水为线、游街串巷”的基本空间模式,增强三馆之间的联系与活力,体现出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外立面为双层弧形创意玻璃幕墙,幕墙上绘制《大美安徽  继往开来》。工期目标将在2015年年底主体工程完工,目前省馆至三层结构施工,地市馆一层结构施工,合肥馆至二层结构施工。已完成弱电智能化、地源热泵、玻璃幕墙的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开展泛光照明专业工程设计,室内布展及二次装修工程概念方案已完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30 22: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建。期待迎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31 17: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省科技馆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2014GCAZ0620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合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委托,2014年10月11日发布公告,对安徽省科技馆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审,2014年12月16日确定了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预中标(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人名称: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原预中标单位被取消中标资格,现第二名递补。)
预中标(成交)金额:壹亿柒仟玖佰叁拾肆万陆仟元整(¥179346000.00)
公示期:2015年03月31日至2015年04月03日
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史晓侠 联系电话:6622367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管理部提出质疑,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 12: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科技馆和百戏城的基坑都挖了 原来没招标承建方 怪不得美术馆规划馆都起来了 这两个还没动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4-1 13: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科技馆和百戏城的基坑都挖了 原来没招标承建方 怪不得美术馆规划馆都起来了 这两个还没动静
丁高飞 发表于 2015-4-1 12:13



科技馆是   原预中标单位被取消中标资格,现第二名递补。 所以搞到现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 20: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0# sangguo


    哦哦原来如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 20: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杭州才知道合肥努力空间有多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 22: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哦快点建。那边就可以变成旅游景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 18: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施工,那一片将来是个好去处,最好都是免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 19: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3 19: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6 14: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猪猪再来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5-12 01:19 , Processed in 0.084833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